致癌作用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致癌作用
carcinogenesis
环境中致癌物诱发肿瘤的作用。肿瘤有良性和恶性之分。恶性肿瘤又称为癌。在致癌作用概念中的“癌”,包括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肿瘤诊断的可靠依据是病理组织学的检查。
致癌作用的过程相当复杂。化学物质的致癌作用一般认为有两个阶段:第一是引发阶段,即在致癌物作用下,引发细胞基因突变。如致癌多环芳烃、氨基甲酸乙酯等都是致癌的引发剂。大部分环境致癌物都是间接致癌物;要经过机体的代谢活化,转化为近致癌物,近致癌物进一步转化为化学性质活泼、寿命极短、带有亲电子基团的终致癌物。终致癌物可与生物大分子特别是 DNA(脱氧核糖核酸)结合,导致遗传密码改变。如果细胞中原有修复机制对 DNA损伤不能修复或修而不复(见环境污染与DNA修复),正常细胞就转化为突变细胞。测定体内一些主要毒物代谢酶的活性以及近致癌物、终致癌物、DNA修复功能和染色体变异等,对预测致癌作用有一定的意义。第二是促长阶段,主要是突变细胞改变了遗传信息的表达,致使突变细胞和癌变细胞增殖成为肿瘤。机体具有监视和控制癌细胞的各种防御功能。人体营养、免疫和内分泌状况,均可影响癌细胞的生长和发展。有一些物质能抑制致癌物质,被称为抑癌剂。
目前除了研究抑癌剂和防止致癌物代谢转化为终致癌物的阻断剂以及研究增强机体免疫机能、防止癌细胞生长繁殖的各种措施以外,鉴别和排除环境致癌物和助致癌物以及控制人们接触致癌物的浓度和剂量仍然是环境医学在预防癌症方面的重要任务。
判断对人群有致癌作用的环境因素或环境致癌物,必须有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实验的研究资料。致癌实验的工作,目前还是通过整体动物实验来完成的。近年来一般选用敏感动物或至少采用两种动物进行实验。致癌剂量组包括两种剂量,其中,最高剂量采用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用啮齿类动物实验应考虑性别,每个剂量组和对照组雌雄各50只。实验周期应为实验动物生命周期的2/3以上,甚至延续到整个生命周期。大鼠一般持续观察两年,小鼠一年半。要选择显示致癌效应的最佳条件和排除影响实验的外加因素。实验动物对肿瘤的诱发有种属和个体差异,应严格挑选实验动物。动物致癌试验最佳方案设计,仍然是毒理学需要研究的课题。
参考书目
H.F.Kraybill & M.A.Mehlman,Environmental Cancer, Advances in Modern Toxicology,Vol.3,JohnWiley & Sons, New York, 1977. C. P. Margison, Carcinogenesis, Advances in Medical Oncology Research and Education, Vol.1,Pergamon Press,Oxford, 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