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摘要: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有密切的关系,食品包装必须保证被包装食品的卫生安全,才能成为放心食品。国家对食品包装有哪些具体规定?食品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主要方面的问题?最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标志)工作中对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有哪些规定,因为只有合格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才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本文从食品包装检验工作者的视角上,谈谈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以帮助人们关注食品安全,增加食品企业的质量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
关键词:国家卫生标准;食品包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检验。
食品工业的迅猛发展、食品包装产品的科技含量的快速提高,人们在努力寻找食品包装与食品之间关联实用、美观、安全的同时,也在不断寻找不安全因素.并不断加强检验、监督。食品包装作为食品的外在构成部分,其特点一是不可食用:二是对食品的保护;三是对食品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对食品的感官特征的影响(如白酒在陶瓷缸、葡萄酒在橡木罐内酿造风味最佳、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罐头食品有不良的异味金属味等);理化性能有影响(保持食品最佳的理化性能.防水、防潮、防震、防氧化、透气、透氧、隔热、保温、抗辐射等)、卫生状态的影响(避免一切可能性出现有害物质对食品的浸出量而对食品的内在质量造成不良反应)。
由于食品包装生产与使用涉及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有《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方法》、《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搪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定:生产企业利用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提出该产品卫生评价所需的资料,该新品种在投入生产前还需提供样品,并按照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审批程序报请审批,因为包装用的旧原材料已经按照GB15193—94《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一系列实验,经卫生部有关机构批准实施:另一方面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所涉及的各式各样的原材料制定出约50份(至2002年)国家强制性食品包装用材料产品的卫生标准,其内容要求一般包括该食品包装产品的卫生感官指标、卫生理化指标(包括对有毒有害的元素指标的定性、定量检验)等,用于严格规范食品包装生产安全质量问题,食品包装纸用品的产品卫生标准中还有微生物等指标要求;最后,食品包装产品的外观质量与内在质量必须按该产品质量标准(包含卫生指标,而卫生指标不一定包含产品质量指标)要求生产,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卫生安全符合要求的食品容器、包装用原材料其质量不稳定,使用价值不高。通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验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食品安全市场准人制度工作中指出: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是生产食品的源头,对其进行验货把关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步,只有合格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才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卫生法》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定义是: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涂料。许多质量安全问题是由于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而产生的,一些用量较少的原材料也会给食品带来质量安全问题,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也是一些不安全因素的来源,例如低分子聚乙烯塑料,易溶于油脂,所以由聚乙烯制的食具不宜长期盛装食用油,以免油脂变味;例如食用酒精或医用酒精也不宜用塑料制品盛装,会造成塑料中的有机物溶解在酒精之中,使硫酸根指标经国家标准检验呈阳性反应,造成产品不合格,也就是说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例如1997年江西省发生食用猪油中毒造成几百人死亡的严重事件,事故原因是用剧毒化工用容器盛装猪油造成的。类似情况不断发生,如用有毒化工用袋装大米、面粉,废弃拉圾塑料等有机物生产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以及用于制造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有(1)塑料制品一热塑性塑料、热固性塑料等系列化产品、塑料添加剂;(2)橡胶制品一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橡胶助剂等系列化产品;前三种有机物所用的助剂必须符合GB9685-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3)食品容器内壁涂料一常温成膜涂料、高温固化成膜等系列化涂料及助剂;(4)陶瓷器、搪瓷食具;(5)铝制品、不锈钢食具容器、铁质食具容器、玻璃食具容器:(6)食品包装用纸等系列化产品;(7)复合包装袋一复合薄膜、复合薄膜袋等系列化产品。在上述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中,均以各种液体来浸泡塑料,然后测定这些液体的有关成分的迁移量。溶剂的选择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接触食品的种类而定,按照不同物理状态下,一般用化学物质,如蒸馏水(代表中性食品)、4%乙(醋)酸(代表酸性食品)、8%~60%乙醇(代表含有酒精的食品)、正己烷(代表油脂食品);浸泡后的蒸馏水溶剂中的高锰酸钾消耗量或叫做耗氧量(代表向食品中迁移的总有机物质及不溶性物质的量)、蒸发残渣(代表向食品中迁移的总可溶性及不溶性物质的量);脱色试验;其他根据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砷、氟、重金属(铅、镉、锑、锗、钴、铬、锌)、有机物单体残留物、裂解物(氯乙烯、苯乙烯、酚类、丁腈胶、甲醛)、助剂、老化物等有害元素的测定,单位系mg/Kg(mg/L)级,控制量一般在0.01以下……50以下mg/Kg(mg/L)这样百万分之几之内的要求。
我国规定不得使用酚醛树脂用于制作食具、容器、生产管道、输送带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我国规定氯丁胶一般不得用于制作食品用橡胶制品,氧化铅、六甲四胺、芳胺类、α-巯基咪唑啉、α-巯醇基苯并噻唑(促进剂M)、二硫化二甲并噻唑(促进剂DM)、乙苯-β-萘胺(防老剂J)、对苯二胺类、苯乙烯代苯酚、防老剂124等不得在食品用橡胶制品中使用;我国规定在食品工业中使用的橡胶制品的着色剂应是氧化铁、钛白粉.因此在外观上规定用红、白两种色泽的橡胶为食品工业用,强调黑色的橡胶制品为非食品工业用;容器内壁涂料不得使用极毒或高毒的助剂。陶瓷器、搪瓷食具、金属、玻璃食具容器原料不得使用有害金属,金属食具原料混有铅、镉等有害金属或其他化学毒物,国内曾发生用镀锌铁皮容器制作饮料,饮后发生食品中毒,国家规定白铁皮不准用于食品机械部分,食品工业中应用的大部分为黑铁皮;在高档玻璃器皿中如高脚酒杯往往添加铅化合物,加入量一般高达玻璃的30%。这是玻璃器皿中较突出的卫生问题;不得使用废旧回收纸作为制纸原料,因为废旧回收纸虽然经过脱色只是将油墨颜料脱去,而铅、镉、多氯联苯等仍可留在纸浆中;在食品包装用纸中严禁使用荧光增白剂,使用食品包装级石蜡,注意玻璃纸软化剂问题,应符合GB11680—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要求;复合薄膜食品包装袋采用聚氨酯型粘合剂,带来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在食品蒸煮时,会迁移至食品中并水解生成具有致癌性的2,4-二氨基甲苯(TDA),应符合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食品中的微生物超标有的也是由于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容器引起的,尤其是质量不卫生安全的纸包装用品、皮革、天然橡胶、木材等材料容易造成食品尤其是液体食品发生霉菌(真菌)污染问题。
对食品包装质量安全在生产使用上进行控制是食品生产企业中的一个关键控制点。而我国的现状是。生产食品包装用品的企业不掌握其产品的生产技术及有关卫生标准要求,没有提出该产品卫生评价所需的资料,没有做到该新品种在投入生产前还需提供样品,没有按照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审批程序报请审批,企业内没有建立出厂检验制度并对照本产品标准或有关卫生标准依照GB/T5009—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203份检验方法中31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进行检验,或依照GB/T4789—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有关内容分析方法进行检验。
例如质量合格的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产品应按照轻工业部标准QB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要求生产,并符合GBl4942—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有关要求。20世纪90年代初曾经在同一地区十几家生产企业同时同批生产的密胺餐具,地方质量检验机构依照GB9690—88《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树脂成型品卫生标准》进行质量定期检验时。发现该产品在蒸发残渣(水)、高锰酸钾消耗量(水)、甲醛(4%乙酸)这些指标中,严重超过标准中技术要求,这说明该地区十几家企业内部质量检验工作薄弱,没有合格的质检人员,对进厂的原材料都没有进行质量把关,进了相同的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的原材料。近来食品包装与器具质量有一定提高,但还存在不少质量问题,国家与地方质量检验机构也应加强监督管理,因为同样的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也不对原材料进行任何形式的把关,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部门统计在2002年对小麦粉、酱油、食醋、食用油、大米5类生产企业对原材料进厂不进行任何形式质量把关的占38.5%。
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呢?从大的方面讲,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验货制度。验货制度是保证购进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质量要求的管理制度。验货要有标准、程序、内容以及方法。验货的内容可以是检验感官、理化、微生物等质量指标,也可以是查验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二是要加强对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督。检验监督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防止不合格的食品流人市场,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