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胡萝卜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一、原料整理:加工品种一般选用外皮光滑、直根圆柱形,便于切片加工。选择新鲜洁净、成熟适度、长粗适宜、剔除带虫蛀、病斑、严重损伤或畸形、发育不良的胡萝卜,切成厚1厘米走有的薄片进行脱水加工。
二、蒸煮冷却:将切好的胡萝卜(以10kg为例)放入水蒸气中密闭熏蒸,每间隔时间一般掌握在5-7分钟,蒸后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10.5%。冷却水温度一般在0℃ —15℃ 之间,熏蒸后要立即进入水中使其迅速降温至15℃ ,这样,便于保持产品原色,且达到冷却的目的。
三、沥水烘干:冷却后的胡萝卜片沥水3-5小时后,将其切成3-5毫米厚的片状进入烘房待烘。烘房内须排去蒸气,保持温度45℃ -60℃ ,升温设备最好用电能,在使用煤炉或木炭升温时火源须与烘房隔离,以保持房内空气的清洁。烘干时间在5-6小时,最终净重达到0.12公斤,含水量降至10%为准。将烘干后的胡萝卜片取出放在350毫升的氯化钠溶液中充分溶合,溶液中二氧化硫含量降至最低,然后取出胡萝卜静置20分钟后再放入烘房内继续干燥。直至净重达到1.4公斤,最终产品的含盐量8%、含水量为15%,20℃ 条件下水的活性为0.45。
四、分选包装:按照产品直径将其分成大、中、小3类分级包装,包装环境必须干燥清洁、空气清新、温度适宜。材料应选用无毒、无异味、透气防潮、厚0.08毫米的聚乙烯薄膜袋。每0.5公斤为一袋,外包装用带有防潮油层的纸箱,内衬一层洁净蜡纸或薄膜。每箱净重50公斤,小袋分层排列整齐,箱外用胶带封口,注明标记,贮藏于温度12-20℃、相对湿度不超过60%,避免强光辐射的环境中,出库时通过复水程度鉴定加工和贮藏质量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流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脱水(AD)胡萝卜生产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品质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田五寸品种为原料,经过去皮、清洗、切断、漂烫、热风干燥而形成的脱水(AD)胡萝卜产品的生产。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标准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0168—1992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SN0169—1992 出口食品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SN/T023.1—1993 出口脱水蔬菜检验规程 3工艺流程 原料——清洗——调理——切断——漂烫、冷却——离心拌和渗透——热风干燥——出烘(暂放) 4操作规程 4.1原料 选用客户认可的品种,如:黑田五寸品种,要求原料无污染,无虫蛀,无白心,直径2㎝以上。 4.2清洗 机器清洗,洗去泥沙,刨皮,2--3分钟。 4.3调理 人工去皮、切去头部,切成50—80mm段,粗大原料对切。调理后必须使用机器清洗。 4.4切断 按生产要求进行,如5mm×5mm×(50—80)mm规格,切断后要求必须使用气泡清洗机进行清洗。 4.5漂烫、冷却 漂烫水温96℃—100℃,转速500—600之间,时间2—3分钟左右,采用自来水冷却,冷却后温度不超过30℃。 4.6离心拌和渗透 4.6.1离心时间进行25秒,要求使用手捏,滴水不呈线状。 4.6.2离心后物料和添加剂按基本一致比例添加,添加剂按生产要求进行,如拌和时间35----45秒左右. 4.6.3 静置渗透时间1小时,中间辅以手工拌和1---2次. 4.7热风干燥 物料放入烘箱前,用酒精对烘箱进行消毒处理。分3个阶段进行烘干,Ⅰ烘箱设定温度85℃±5℃,2±0.5小时。Ⅱ温度75℃±5℃,2±1小时.Ⅲ闷箱,以4箱为基准.温度60℃±5℃, 3±1小时左右,具体可视干燥情况作适当调整,工场控制水分5.5%以下,要求经常翻动。 4.8 出烘(暂放) 4.8.1关闭蒸汽,打冷风10—15分钟,按批次顺序,定量装入塑料袋中, 内外塑料袋扎口。 4.8.2将袋口扎紧,外面用纸箱包装,做好日期、批次、数量等标识,存放规定区域. 4.8.3存放区域应干燥清洁,防虫防鼠 5 感官品质要求 色泽呈赤橙色,色泽较一致,无粗纤维感,具有脱水胡萝卜固有的滋味和气味。 6 微生物要求 细菌总数<5000个/克。大肠菌群:阴性。致病菌:不得检出。 7判断 如水分不合格,作回烘处理至合格。 如微生物要求不合格,作不合格处理。 如感官要求不合格,作不合格处理。 如有工艺改动,以实际工艺通知进行。正常生产,不再通知,按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