苋菜红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修订版本间差异)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06:47 2011年5月31日的修订版本 (编辑)
Foodbk (Talk | 贡献)

←上一个
当前修订版本 (01:03 2017年2月7日) (编辑) (undo)
Lmjiao (Talk | 贡献)

 
(7 intermediate revisions not shown.)
第1行: 第1行:
-[中文]:苋菜红 
-[英文]:Amaranth+[[category:x]][[category:着色剂]]
-[说明]:+  苋菜红,又名食用赤色2号(日本)、食用红色9号、酸性红、杨梅红、鸡冠花红、蓝光酸性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化学名称为1-(4'-磺酸基-1'-萘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钠盐。我国规定苋菜红可用于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等的着色。由1-氨基4-萘磺酸重氮化与2-萘酚3,6-二磺酸偶合而制成。
-红褐色或暗红褐色均匀粉末或颗粒,无臭,耐光、耐热性(105℃)强,对[[柠檬酸]]、[[酒石酸]]稳定,在碱液中则变为暗红色。易溶于[[水]],呈带蓝光的红色溶液,可溶于[[甘油]],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本品遇铜、铁易褪色,易被[[细菌]]分解,耐氧化、还原性差,不适于[[发酵食品]]应用。+  中文名 苋菜红 别 称 1-(4′-磺基-1′-萘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钠盐 熔 点 >300℃ 水溶性 50 g/L (20℃) 密 度 1.5 闪 点 44
-[使用限量]: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  性状
-*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山楂]]制品、渍制小菜,最大使用量<b>0.05g/kg</b>;+  苋菜红为紫红色均匀粉末,无臭,耐光、耐热性强(105℃),易溶于水,0.01%的水溶液呈玫瑰红色,可溶于甘油及丙二醇,不溶于油脂等其他有机溶剂。最大吸收波长为520nm±2nm,耐细菌性差,耐酸性良好,对柠檬酸、酒石酸等稳定,遇碱变为暗红色。与铜、铁等金属接触易退色,易被细菌分解。耐氧化,还原性差。
-*用于[[红绿丝]]、绿色[[樱桃]](系装饰用),最大用量<b>0.10g/kg</b>。+  性能
-[备注]: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苋菜红在浓硫酸中呈紫色,稀释后呈桃红色;在浓硝酸中呈亮红色;在盐酸中呈棕色,发生黑色沉淀。由于对氧化-还原作用敏感,故不适合于在发酵食品中使用。若制品中色素含量高,则色素粉末有带黑的倾向。又由于粉末的状态或水分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批制品,其粉末的颜色也可有些差异,但如配制溶液的浓度相同,其溶液的颜色是一定的。苋菜红着色力较弱。
-[[category:着色剂]]+
-[[category:添加剂]]+  应用
 + 
 +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苋菜红可用于山楂制品、樱桃制品、果味型饮料、果汁型饮料、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对虾片,最大使用量为0.05g/kg。人工合成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应根据最大使用量按比例折算,红绿丝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着色剂加入量按稀释倍数的50%加入,婴儿代乳食品不得使用。
 + 
 +  鉴别方法
 + 
 +  (1)本品0.1g溶于100mL水中,呈玫瑰红色溶液。
 + 
 +  (2)本品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具有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动物纤维着色。
 + 
 +  (3)含有0.001g本品的100mL0.02mol/L乙酸铵溶液,其最大吸收波长为520±2nm。
 + 
 +  (4)取本品水溶液,做纸上层析,其主色点的Rf值应与标准样品相同。
 + 
 +  纸上层析条件:
 + 
 +  展开剂 正丁醇:无水乙醇:氨水(1%)=6:2:3
 + 
 +  温度 20——25℃
 + 
 +  试液浓度 0.1g/100mL
 + 
 +  试液用量 0.002mL
 + 
 +  展开剂前沿上升限度 150mm
 + 
 +  毒理学
 + 
 +  1.LD50 小鼠口服大于10g/kg体重;
 + 
 +  大鼠腹腔注射大于1g/kg体重。
 + 
 +  2.ADI 0——0.5mg/kg体重(FAO/WHO,1994)。
 + 
 +  注:本品1968年报告有致癌性,1972年JECFA将ADI从0——1.5mg/kg体重修改为暂定ADI0——0.7mg/kg体重。1976年美国禁用。1978年和1982年JECFA两次将其暂定ADI延期。1984年再次评价时制定本ADI。
 + 
 +  注意事项
 + 
 +  (1)采用玻璃、搪瓷、不锈钢等耐腐蚀的清洁容器具。
 + 
 +  (2)粉状着色剂宜先用少量冷水打浆后,在搅拌下缓慢加入沸水。
 + 
 +  (3)所用水必须是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以避免钙离子的存在引起着色剂沉淀。采用稀溶液比浓溶液好,可避免不溶的着色剂存在。采用自来水时,必须去钙、镁及煮沸赶气、冷却后使用。
 + 
 +  (4)过度曝晒,会导致着色剂褪色,因而要避光,贮于暗处或不透光容器中。
 + 
 +  (5)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用于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及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 
 +  使用范围
 + 
 +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山楂制品、渍制小菜,最大使用量0.05g/kg;用于红绿丝、绿色樱桃(系装饰用),最大用量0.10g/kg。

当前修订版本


  苋菜红,又名食用赤色2号(日本)、食用红色9号、酸性红、杨梅红、鸡冠花红、蓝光酸性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化学名称为1-(4'-磺酸基-1'-萘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钠盐。我国规定苋菜红可用于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等的着色。由1-氨基4-萘磺酸重氮化与2-萘酚3,6-二磺酸偶合而制成。

  中文名 苋菜红 别 称 1-(4′-磺基-1′-萘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钠盐 熔 点 >300℃ 水溶性 50 g/L (20℃) 密 度 1.5 闪 点 44

  性状

  苋菜红为紫红色均匀粉末,无臭,耐光、耐热性强(105℃),易溶于水,0.01%的水溶液呈玫瑰红色,可溶于甘油及丙二醇,不溶于油脂等其他有机溶剂。最大吸收波长为520nm±2nm,耐细菌性差,耐酸性良好,对柠檬酸、酒石酸等稳定,遇碱变为暗红色。与铜、铁等金属接触易退色,易被细菌分解。耐氧化,还原性差。

  性能

  苋菜红在浓硫酸中呈紫色,稀释后呈桃红色;在浓硝酸中呈亮红色;在盐酸中呈棕色,发生黑色沉淀。由于对氧化-还原作用敏感,故不适合于在发酵食品中使用。若制品中色素含量高,则色素粉末有带黑的倾向。又由于粉末的状态或水分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批制品,其粉末的颜色也可有些差异,但如配制溶液的浓度相同,其溶液的颜色是一定的。苋菜红着色力较弱。

  应用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苋菜红可用于山楂制品、樱桃制品、果味型饮料、果汁型饮料、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对虾片,最大使用量为0.05g/kg。人工合成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应根据最大使用量按比例折算,红绿丝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着色剂加入量按稀释倍数的50%加入,婴儿代乳食品不得使用。

  鉴别方法

  (1)本品0.1g溶于100mL水中,呈玫瑰红色溶液。

  (2)本品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具有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动物纤维着色。

  (3)含有0.001g本品的100mL0.02mol/L乙酸铵溶液,其最大吸收波长为520±2nm。

  (4)取本品水溶液,做纸上层析,其主色点的Rf值应与标准样品相同。

  纸上层析条件:

  展开剂 正丁醇:无水乙醇:氨水(1%)=6:2:3

  温度 20——25℃

  试液浓度 0.1g/100mL

  试液用量 0.002mL

  展开剂前沿上升限度 150mm

  毒理学

  1.LD50 小鼠口服大于10g/kg体重;

  大鼠腹腔注射大于1g/kg体重。

  2.ADI 0——0.5mg/kg体重(FAO/WHO,1994)。

  注:本品1968年报告有致癌性,1972年JECFA将ADI从0——1.5mg/kg体重修改为暂定ADI0——0.7mg/kg体重。1976年美国禁用。1978年和1982年JECFA两次将其暂定ADI延期。1984年再次评价时制定本ADI。

  注意事项

  (1)采用玻璃、搪瓷、不锈钢等耐腐蚀的清洁容器具。

  (2)粉状着色剂宜先用少量冷水打浆后,在搅拌下缓慢加入沸水。

  (3)所用水必须是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以避免钙离子的存在引起着色剂沉淀。采用稀溶液比浓溶液好,可避免不溶的着色剂存在。采用自来水时,必须去钙、镁及煮沸赶气、冷却后使用。

  (4)过度曝晒,会导致着色剂褪色,因而要避光,贮于暗处或不透光容器中。

  (5)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用于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及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使用范围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山楂制品、渍制小菜,最大使用量0.05g/kg;用于红绿丝、绿色樱桃(系装饰用),最大用量0.10g/kg。

个人工具

鲁ICP备14027462号-6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