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修订版本间差异)
07:00 2007年12月13日的修订版本 (编辑) Renren12 (Talk | 贡献) ←上一个 |
当前修订版本 (08:45 2013年8月13日) (编辑) (undo) Foodbk (Talk | 贡献) |
||
第11行: | 第11行: | ||
性状 白色或淡黄色粘稠液体,无腐蚀性,不易燃,不易爆,不挥发,性质稳定。1%水溶液pH为8~9,相对密度0.78~0.88。室温下及加热时易流动,-25~-30℃时粘度增大,流动性差。用作消泡剂安全可靠。 | 性状 白色或淡黄色粘稠液体,无腐蚀性,不易燃,不易爆,不挥发,性质稳定。1%水溶液pH为8~9,相对密度0.78~0.88。室温下及加热时易流动,-25~-30℃时粘度增大,流动性差。用作消泡剂安全可靠。 | ||
- | 质量标准 http://www.faic.cn/Products/pics/03_02.1.jpg | + | [[质量]]标准 http://www.faic.cn/Products/pics/03_02.1.jpg |
毒理学依据 | 毒理学依据 |
当前修订版本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
Higher Alcohol Fatty Acid Ester Complex
别名 DSA-5
编码 GB 03.002
性状 白色或淡黄色粘稠液体,无腐蚀性,不易燃,不易爆,不挥发,性质稳定。1%水溶液pH为8~9,相对密度0.78~0.88。室温下及加热时易流动,-25~-30℃时粘度增大,流动性差。用作消泡剂安全可靠。
质量标准
毒理学依据
1.LD50 大鼠口服大于15g/kg体重。
本品组成除三乙醇胺和液体石蜡外,其余万分均为天然物。液体石蜡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三乙醇胺的LD50大鼠口服量为5~9g/kg。
2.致突变试验 Ames试验、大鼠骨髓染色体畸变试验无致突变作用。
使用 消泡剂。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用于酿造工艺,最大使用量为1.0g/kg;豆制品工艺用1.6g/kg;制糖工艺及发酵工艺用3.0g/kg。
(2)实际使用参考:本品实际使用量少,消泡效果好。在本标准范围内使用,消泡率达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