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修订版本间差异)
05:43 2010年8月20日的修订版本 (编辑) Foodbk (Talk | 贡献) (→简介) ←上一个 |
当前修订版本 (05:44 2010年8月20日) (编辑) (undo) Foodbk (Talk | 贡献) (→其它) |
||
(2 intermediate revisions not shown.) | |||
第1行: | 第1行: | ||
==简介== | ==简介== | ||
- | 食物环境卫生署由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掌管。 | + | 香港的食物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辖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确保食物安全,并为香港市民提供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
==职能== | ==职能== | ||
- | {{{3}}} | + | 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负责督导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运作,因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和期望,提供优质服务。 |
==其它== | ==其它== | ||
- | {{{4}}} | + | 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是由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合并并重组为食环署及康文署。 |
[[Category:政府机构]] | [[Category:政府机构]] |
当前修订版本
[编辑] 简介
香港的食物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辖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确保食物安全,并为香港市民提供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编辑] 职能
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负责督导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运作,因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和期望,提供优质服务。
[编辑] 其它
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是由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合并并重组为食环署及康文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