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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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鹤娟、陈瑶君、郑鹏然、戴滢、袁亦丞、周树南、戴寅。+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鹤娟]]、[[陈瑶君]]、[[郑鹏然]]、[[戴滢]]、[[袁亦丞]]、[[周树南]]、[[戴寅]]。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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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007年8月29日的修订版本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0—1996】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GB 2760—8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88年、1989年、1990年的增补品种)》。

在修订GB 2760—86时,食品添加剂的类别是采用了GB 12493—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及GB/T 14156—93《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的分类及代码、编码,并增加美国香味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编号,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

原标准中许多食品名称不统一,现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及术语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于1977年首次发布,1996年12月进行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2760—86。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鹤娟陈瑶君郑鹏然戴滢袁亦丞周树南戴寅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493—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

GB/T 14156—93 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

GB 14880—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3 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应符合表1规定。

  • 下表已经根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进行了修改。该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1月15日以质技监标函[1999]189号文批准,自2000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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